各投标单位:
我公司受深圳市光明新区极净洗涤有限公司委托,于2018年11月08日发布公告的循环用水(节水)环保洗涤园建设、运营、维护项目(招标编号:1243-456OTC1832010)公开招标项目,现应招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作出变更,具体如下:
一、01包:洗涤厂隧道式洗衣机(洗衣龙)设备及工程采购
⑴招标文件第二卷 第五章 项目要求 三、商务要求1、资格标准变更如下内容:
取消:⑤提供2年内10个含有吊袋不低于40只洗衣龙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如虚假响应,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资格;
⑥涤龙设备制造商在全球范围内使用洗涤龙数量不得低于30条;
⑵招标文件第二卷 第六章 评标办法 表4:《技术评议指标表》
变更为:
序号 | 内 容 | 分 值 | 评分标准 | 评标得分 |
1 | 所投产品各项技术性能指标与招标文件(“四、技术要求”)的偏离情况 | 14 | 对标注“*”号的技术要求条款有一项不满足的,扣3分,扣完为止。 | |
对未标注 “*”号的技术要求条款有一项不满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 | ||||
2 | 实施方案 | 8 |
投标商需到使用单位现场实地考察,并有根据现场实地考察情况针对使用单位的需求提供完整准确的方案。 优(8)分,良(6)分,一般(4)分,较差(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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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业绩 | 8 | 提供含吊带系统的洗涤龙项目业绩,每增加一套系统0.2分,最多8分。提供合同证明加盖公章。 | |
合计 | 30 |